俄罗斯联邦议会制

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议会)的立法和代表机构是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它是一个常设机构。联邦会议由两院组成:上院为联邦委员会,下院为国家杜马。
国家杜马

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举行会议,但可以联合举行会议,听取总统的讲话、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讲话和外国领导人的讲话。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的会议是公开的。

联邦委员会的组成程序

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的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该主体的行政和立法权力机构。由于联邦主体的合并导致俄罗斯联邦的组成发生了变化,因此联邦委员会成员的数量也在不同时期发生了变化。

1996年至2002年,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议会首脑组成,2000年改革后,这些机构的代表取代了他们,这些机构的代表是长期委派的。联邦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任命(选举)其机构的任期相同。

联邦委员会的权力:

1. 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之间边界的变更;

2. 批准俄罗斯联邦关于实行戒严的总统令;

3. 批准俄罗斯联邦关于实行紧急状态的总统令;

4. 决定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以外使用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的可能性;

5. 指定俄罗斯联邦总统选举;

6. 解除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职务;

7. 任命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和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

8. 任免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和俄罗斯联邦副总检察长;

9. 任免审计署副院长及其半数审计师。

国家杜马选举程序

国家杜马由450名议员组成。年满21岁并有权参加选举的俄罗斯联邦公民可以当选为国家杜马议员。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国家杜马议员和联邦委员会成员。国家杜马的任期为五年。

截至2018年9月,俄罗斯共登记了64个政党。在2016年国家杜马选举中共有14个政党参加。

国家杜马的权力:

1. 同意俄罗斯联邦总统任命政府主席;

2. 解决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信任问题;

3. 听取政府关于其活动成果的年度报告,包括国家杜马提出的问题;

4. 任免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

5. 任免审计署院长及其半数审计师;

6. 任命和罢免人权事务专员;

7. 宣布大赦;

8. 对俄罗斯联邦总统提出指控,要求其免职。

立法过程

联邦法律由国家杜马通过,由联邦委员会批准,并由总统签署。国家杜马可以推翻联邦委员会的否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重新通过法律。只有联邦委员会和杜马以两院议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重新通过该法案,总统的否决才能被推翻。

一项联邦宪法法案如果获得多数票(不少于联邦委员会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不少于国家杜马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通过,即被视为获得通过。通过的联邦宪法法须在14天内由俄罗斯联邦总统签署并颁布。